包含项目: |
交通: |
广州南/肇庆东至百色/南宁往返高铁动车组二等座;江门至高铁站接送,当地用车将根据团队人数安排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1正座。(台山6人起接,恩平10人起接) |
住宿: |
住宿双人标准间(2晚豪华酒店1晚高档型酒店),团费含成人每天每天一床位费,若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团友时,团友有义务听从导游安排或与其他团队游客同住或入住三人标准间或加床或在当地自补房差:280元 /人。如不占床(含早)减230元/人。
备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安排备选酒店时,我社将会安排同级别、同标准的其他酒店,住宿均是提供“自然双标间”如无三人间,则只能安排加床服务 |
用餐: |
当地用餐 4 正 3 早,正餐餐标30元/人,八菜一汤。如因个人原因没有用餐的,作自动放弃,餐费不退回;
当地饮食恐怕未必适合广东人口味,对此敬请原谅。 |
景点: |
包含行程中景点第一道大门票(注明费用自理的除外) |
导服: |
本团安排广东全程优秀导游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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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项目: |
1、行程表以外的活动项目。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变更行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4、酒店内的通讯、酒水、洗衣等费用。
5、旅途中火车或轮船上的餐费(另有约定的除外)。
6、景区内的缆车费、观光电瓶车费。
7、交通保险、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国家旅游局建议游客在团队出发前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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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安排: |
纯玩团 |
自费项目: |
合同附件1
确 认 书
客人:
旅行社:江门市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客人与旅行社已签定编号为: 的旅游合同,双方于出团前经过一致协商,签署此确认书作为旅游合同的一部分,双方承诺不能单方面违约。确认内容如下:
一、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旅行社提供如下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在旅游行程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时间”,客人同意选择参加以下自费旅游项目:
自费项目列表 价 格 费用包含
【马岭河大峡谷】+【万峰林(含电瓶车费用)】+【花海小火车】+【万峰湖】 450元/人 门票、车费、服务费
二、自费旅游项目行程变更或取消处理办法按双方签定的旅游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三、若选择的自费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例如受天气影响或该项目临时关闭),旅行社不予组织安排,并仅作退回全额自费旅游项目费用。双方互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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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注意事项】
1、本行程仅作界定旅游线路、接待标准以及游览项目之用,由本公司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承接本旅行团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地接社的相关信息、导游姓名和电话,以及具体航班时间、最终行程(游览顺序)及入住酒店的具体名称等信息,一并在出团前派发的出团通知书中告知,客人对此表示同意。
2、旅游者(客人)声明:本人及本人代表参团的全体同行人,对以上行程表及备注内容已详细阅读,了解并同意相关条款的约定,并同意其作为《组团合同》及《补充约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人对所报名参加的团队行程内容已详细阅读,同时已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旅行社亦已就行程中的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履行了告知义务,特此签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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