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项目: |
交通: |
广东至海口/三亚往返飞机票及燃油附加税,旅行团队均为团队用票,一经确认出票,不得退票或改签;当地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一正座)。 |
住宿: |
住宿双人标准间(标准见行程表),政府调节基金27元/人自理,团费含成人每天每天一床位费,若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团友时,团友有义务听从导游安排或与其他团队游客同住或入住三人标准间或在当地自补房差:350元 /人。(12岁以上成人必须占床)。 |
用餐: |
当地用餐 6正3早,早餐五点一粥,三亚升级酒店为中式自助早(早餐为酒店团队房价包含,不用不退),正餐十菜一汤,25元/人,10人1桌,赠送价值58元/人的南山自助素斋(不用费用不退);人数增减时,菜量相应增减,但维持餐标不变; |
景点: |
包含行程中景点第一道大门票 |
导服: |
含当地优秀导游服务。 |
|
不含项目: |
1、江门至机场接送车,江门地区:170元/人/往返。
2、政府调节基金27元/人自理(现付导游),行程表以外的活动项目。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变更行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5、酒店内的通讯、酒水、洗衣等费用。
6、旅途中火车或轮船上的餐费(另有约定的除外)。
7、景区内的缆车费、观光电瓶车费。
8、交通保险、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国家旅游局建议游客在团队出发前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
购物安排: |
【购物】全程不指定购物场所,购物随客意!(部分景区、酒店内设有购物场所,属于自行商业行为)。 |
自费项目: |
合同附件2
确 认 书
客人:
旅行社:江门市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客人与旅行社已签定编号为: 的旅游合同,双方于出团前经过一致协商,签署此确认书作为旅游合同的一部分,双方承诺不能单方面违约。确认内容如下:
一、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旅行社提供如下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在旅游行程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时间”,客人同意选择参加以下自费旅游项目:
自费项目 价格 费用包含 游览时间(不少于)
实景演出《槟榔•古韵》 100元/人 槟榔谷实景演出费用 40分钟
三亚夜游三亚湾 成人165元/人
儿童100元/人 门票+车费+司导服务费 1.5小时
三亚红艺人表演 成人200元/人
儿童100元/人 门票+车费+司导服务费 2小时
三亚千古情 成人280元/人
儿童(超1.2按成人) 门票+车费+司导服务费 70分钟
三亚好莱坞车技表演 成人220元/人
儿童110元/人 门票+车费+司导服务费 70分钟
海南椰子宴/水果宴 160元/人 餐费 1.5小时
海鲜餐 200元/人 餐费 1.5小时
二、自费旅游项目行程变更或取消处理办法按双方签定的旅游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三、若选择的自费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例如受天气影响或该项目临时关闭),旅行社不予组织安排,并仅作退回全额自费旅游项目费用。双方互免责任。
四、本确认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客人声明:本人及本人代表以上所列参团的全体同行人,对以上条款内容已完成了解和认同,现予以签字确认。
游客签名: 联系电话:
组团社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二0一 年 月 日
|
注意事项: |
【自费项目】如签协议则执行协议(附表2)
【旅游赠品】旅游帽、旅行袋每人一份。
【安全须知】请认真阅读合同《旅游安全须知》(附件3)并遵守相关条款。
【行程线路有效期】即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30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