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项目: |
交通: |
广州/珠海至丽江往返机票,机场建设费(不含升幅价格);江门至机场、当地空调旅游车( 视人数而定,一人一正 座)。【恩平+100元/人】 |
住宿: |
酒店:入住当地豪华型设施酒店,双人标准间。团费含成人一床位费,若团队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团友时,团友有义务听从导游安排或与其他团队游客同住或入住三人间(没有标准三人间只能加弹簧床),全程补房差550元,不占床费用不退
参考酒店:
第一晚:丽江束河----丽江康年丽水/备选:丽江海映郎廷或同级
第二晚:香拉酒店---安信蓝海钧华/备选:香格里拉香莱华或同级
第三晚:丽江酒店---金府酒店/备选:常春藤度假酒店或同级
第四晚:丽江酒店---金府酒店 /备选:常春藤度假酒店或同级
备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安排指定选酒店时,我社有权安排同级别、同标准的其他酒店。住宿均是提供“自然双标间”全程无三人间,只能安排加床服务,不住不退任何费用,请提前和客人落实清楚。 |
用餐: |
全程4早6正餐。中餐35元/人(2餐),雪山雪厨餐厅48元/人,其中特色餐(3餐)40元/人。房费含早餐未用不退、正餐为统一安排,如临时取消用餐不予退费,如散客团人数不足10人时,菜品将酌情作出相应减少或退餐处理)。当地饮食恐怕未必适合广东人口味,对此敬请原谅。 |
景点: |
行程中景点包含第一道门票(注明费用自理的除外); |
导服: |
安排机场工作人员协助办理登机手续。含当地优秀导游服务; |
其它: |
散拼团,10人成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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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项目: |
1、行程表以外的活动项目。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变更行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4、酒店内的通讯、酒水、洗衣等费用。
5、旅途中火车或轮船上的餐费(另有约定的除外)。
6、景区内的缆车费、观光电瓶车费。
7、交通保险、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国家旅游局建议游客在团队出发前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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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安排: |
合同附件1
确 认 书
客人:
旅行社:江门市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客人与旅行社已签定编号为: 的旅游合同,双方于出团前经过一致协商,签署此确认书作为旅游合同的一部分,双方承诺不能单方面违约。确认内容如下:
购物场所列表:
名 称 简介(主要经营商品的种类、特色等) 停留时间
云南之窗特色文化产品会展中心 翡翠、玉石、银器等综合商场 约120分钟
备注:由于近期云南购物店不稳定,导游会根据单团情况对所进购物店的地方进行调整,店数不会变,请理解配合谢谢!
一、在旅游行程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时间”,客人同意前往如下购物场所:
二、客人在购物时应注意商品质量及价格,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谨慎自愿购买,并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凭证。客人需对购买的商品价格和质量负责。境外购物的应自行承担购物活动所产生的各项关税、费用等项,如不能获得当地的退税,客人需自行承担相关已发生的税费。
三、若在选择的购物安排前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例如受天气影响或该项目临时关闭),旅行社不予组织安排。双方互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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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
合同附件2
确 认 书
客人:
旅行社:江门市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价格 备注
拉市海骑马 280元/人起(大小同价) 具体费用以景区实际产生为准
蓝月谷电瓶车 60元/人
属都湖划船 50元/人
客人与旅行社已签定编号为: 的旅游合同,双方于出团前经过一致协商,签署此确认书作为旅游合同的一部分,双方承诺不能单方面违约。确认内容如下:
一、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旅行社提供如下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在旅游行程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时间”,客人同意选择参加以下自费旅游项目:
二、自费旅游项目行程变更或取消处理办法按双方签定的旅游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三、若选择的自费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例如受天气影响或该项目临时关闭),旅行社不予组织安排,并仅作退回全额自费旅游项目费用。双方互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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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参团须知】
因线路报名人数不足,我社在保证不改变已经约定的行程安排、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不提高团费的前提下,转至第三方有组团资格的旅行社继续履行本行程;如果游客不同意转团,将按已签订的《江门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报名合同表》约定说明的处理办法执行。
【特别约定】
1、地接社已经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了组团社责任保险。
2、地接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行程景点游览的前提下,对景点的游览顺序作合理的调整。
3、此团航班进出口城市为丽江,航班起飞时间待定,上述信息将于出发前1天由我司电话中心通知。具体的行程游览顺序将根据航班时间而最终确定,并且以出发当日机场派发资料为准。
4、游客原因退团特别扣费: 由于本次客人参加的团队,享受了航空票价的特别优惠,但同时航空公司要求组团社提前7天出票,一旦客人报名,机票不能退换也不能更改,敬请客人填报准确的参团成员资料。
【免责声明】
1、有效身份证件及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如有丢失,旅行社负责协助寻找,但不承担责任。
2、旅途如遇旅行社不可控制因素(如自然灾害、航班延误、道路塌方、事故拥堵、国家强制政策等)造成行程延误或中断,本社会与游客协商更改行程或提前终止行程,未产生的费用可以退还,但由此产生的超出费用由客人自理,本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请老人及家属保证老人身体健康,并自备老人需要的常用药物,慎重选择出行及参加各项旅游活动,如因老人自己身体原因引发的人身财产意外,以及产生的各项费用,我社概不负责。
4、敬请游客如实填写意见书,我社将以游客自填意见书,作为处理投诉及反馈意见的重要依据。
【特别说明】
1.出团时请切记:16周岁以上人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第二代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仕携带户口本、港澳人仕携回乡证、外籍人仕携带护照、台胞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出团;团队票一经开出,不得签转、退票、更改,费用照收。
2.游客在旅途中私自离团后未发生的费用(如餐费、门票、房费等)一律不退,因离团产生的任何问题由客人承担。
3.如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等疾病及医生建议不宜参加本次旅行团的病症请于出发前告知我社,以便安排。
4.行程游完后请游客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单》多提宝贵意见,客观反映接待质量。
5.中国城市天气预报网站:http://www.weather.com.cn/,电话咨询:12121。
6.报价未含交通部门政策性调价及酒店节假日升幅,团队视当时情况在不减少以上景点的前提下,我社/接待社有权调整接待行程(进出城市及景点参观、住宿顺序等),具体以接团社安排为准。具体起飞航班、时间以航空公司最后出票、本公司通知为准,所用机型以航空公司安排为准。
7.若遇国家政策性调价或如遇旅行社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塞车、天气、宗教政治问题、航班/火车延误、车辆故障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取消等原因造成的增加费用或无法按照正常行程游览,我司只负责退还未发生的门票差额,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补偿和责任。如游客自身原因造成的行程延误或变更,我司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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